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长春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参照《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公开邀请房地产评估、林业评估机构作为关于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项目(四环路提升改造二期工程)的评估单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括 南四环路高新区段(开运街至永春河)具体征收范围以施工图纸为准。项目涉及企业、住宅房屋及其他附着物。 二、评估机构报名条件与相关要求 (一)房地产评估机构报名条件 1.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含三级)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2.能确保有2名以上注册房地产评估师参与该项目,全程参与项目房屋征收评估业务和解释答复工作,直至签订征收协议; 3.报名时,评估机构须明确承接项目的2名评估师; 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评估单位报名; 5.评估费用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通知》(计价格 [1995]第971号)文件规定执行,以签订的评估委托合同为准。 (二)林业评估机构报名条件 1.应具有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专业类资质; 2.具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并完成的专职森林资源资产价格鉴证评估师和设备条件; 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纪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4.收费标准按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吉林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省价收【2011】87号收费标准计取。 三、报名应提交材料 (一)房地产评估机构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及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表(自行下载); 5.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林业评估机构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价格鉴证评估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林业资产评估机构报名表(自行下载); 5.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报名材料; (二)报名时间:2023年5月31日至6月2日,上午8点至11点,下午14点至16点,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锦湖大路1357号,高新区管委会315室。 联系人:刘泽 电话:17767753335 附件:1.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表 2.林业资产评估机构报名表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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