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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高新区道路新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05 08:28    来源: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年高新区道路新建项目监理,项目已由长新管发【2019】9号文审批。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9年高新区道路新建项目监理;

2.2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

2019年高新区道路新建项目监理,施工造价约4000万。

2.3项目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范围内;

2.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项目资金情况:已落实;

2.6监理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0日

2.7监理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监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近3年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及所派出项目人员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

3.10投标企业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11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同时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信用中国网”的截图。

3.12投标人需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

3.13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14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 5月5日至2019年 5月 10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 9:30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朝阳区晨光花园B座905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或与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开户许可证;

(4)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及无监工程证明;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6)“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信用中国”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报名时间内);

(7)外省入吉企业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的截图(需包含企业、法人、总监理工程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9年5月27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锦湖大路1357号3楼会议室;

5.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高新区

联系人:王工

电话:0431-87019057

招标代理机构: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晨光花园B座905室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7124025023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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