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打造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及实施细则,经公开征集、审核、评审,现将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23日-2020年12月25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昊 联系电话:0431-87019089 联系地址:长春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537办公室 附件: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度打造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拟支持项目名单.xlsx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局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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